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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2年民法下修 18 歲成年對稅的影響

1.地價稅:
第 2 處自用住宅如由滿 18 歲成年子女設籍,則不受1處限制,可申請自用住宅稅率。

2.房屋稅:
滿 18 歲成年即單獨計算全國最多3戶自住戶數。

3.土地增值稅:
土地所有權本人、配偶或未成年子女於出售前,須在該地設籍且持有連續滿6年,如僅由滿18歲子女單獨設籍或所有,不符合「一生一屋」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10%規定。

4.遺產稅:
繼承人為直系血親卑親屬及受被繼承人扶養的兄弟姊妹,如為未成年,以年齡距屆滿18歲之年數 ,每年加扣50萬元。

民法成年年齡調降 18 歲專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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